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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缺席婚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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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高档的南宁市区酒店里,从南宁小镇到这里足足三个小时的车程,和中海一样,灯火辉煌,别有那么一区一格。

    房间里,池安换上了那套婚纱,把腰身的部分修饰的要更合适、更紧凑了些,身旁是黑色礼服在身的郝锦,她果然还是他,和所有人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金童玉女,十全十美,这两个形容词放在他们的身上还是那么的贴切,站在透光的玻璃镜前,那么的般配。

    “我真的迫不及待的希望那一天赶快来,你知道吗?我等了足足五年。”郝锦拉着她的手,深情款款的看着面前这个淡妆浓抹的女人,仿佛睫毛都随着心脏抖颤着、紧张着。

    池安仰着头对上那双炙热的目光,她相信,他爱自己,爱到若是离开他可能发疯,她说:“谢谢你。”

    “池安,别再说这三个字了好吗?现在是,将来也是。”他将她搂入怀中,紧紧的抱着。

    这三个字,从认识池安的那天起她就一直挂在嘴巴,尽管这次的婚礼来的不近人情,尽管他清清楚楚的知道,池安不爱他,只是拿婚礼来交代她所谓的感激,可偏偏如此,他宁愿蒙在鼓里,不愿意拆开。

    至于池安,她说过,她一生的最后一个机会是郝锦给她的,她该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打包好送给他,包括自己,甚至毫无保留。

    还有十天,她就要穿着身上的这套婚纱,风风光光的出嫁了,时间真快,快得连她还未熟悉做新娘的感觉就要结束了。

    另一边,中海市。

    已经夜幕时刻,诺大的别墅了,时正冬坐在沙发上,客厅里只有一盏台灯亮着,周围漆黑一片。茶几上是一封红色喜庆的请帖,是几个小时之前于湛拿进他的办公室的,也许看出了时正冬的心思,于湛什么也没说关上门就离开了。

    而这几个小时里,他一句话未说,连喜帖也没拿上手打开看一眼,冷冷的躺在那里,有些刺眼。

    良久,他才起身走到浴缸前,顺着一根线头将绑在另一边的东西拿了出来,是两枚戒指,除了大小不同,款式一模一样,是的,这就是当年他和池安的结婚戒指。

    他的戒指上刻着一个字母“n”,而池安的那枚则刻着一个“d”。

    “时正冬,如今我用二十四年的时间明白了一件事,原来我跟你……就像同一个地方容不下两种生物的道理是一样的,注定谁也包容不了谁。”

    这是池安在离开中海前与他说的最后一番话,那个时候,她头上裹着厚厚的白色绷带,外套里套着医院的病号服,摘下了无名指上的订婚戒指,将它放在了窗前那盆昙花下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,而他,真的没有挽留。

    如今,这两枚戒指拿在指尖足足千金重,拿不起来,也放不下,终究,他是个罪人,在池安眼里,是他亲手杀了池南,杀了自己的亲手骨肉,哪怕他死,也还不清的。

    而关于池安的婚礼他是去还是不去,苦恼着,一晚上也的不到答案,于湛也在进办公室的时候鼓起勇气无心的问了一句:“时总,那天的行程需不需要取消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了,帮我订去纽约的飞机,那天我要过去谈‘匹岸’项目的事情。”时正冬忙碌着手上的事,表情和语气上半点迟钝也没有,好像对于池安,他真的不在乎似的。

    于湛抿了抿嘴,话在嘴里迟疑了好一会儿,却还是问了出来:“这件事情不是应该池总监和您一起过去纽约那边吗?难道真的不等了?”

    “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刨根问底了?”时正冬抬起头问道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时总,我只是觉得……池总监的婚礼你是不是该出席一下呢,毕竟……”

    “够了,我的事情不用你操心,你出去吧。”

    他下了逐客令,说到底,他和池安的事情于湛自然知道的,时正冬白手起家,于湛算是第一任功臣。

    于湛向来不会去挑战时正冬的性子,可在出去之前他把时正冬的手机放在了桌上,交代着:“昨天你的手机落在这里,我先替你收起来了,不过在此之前夏小姐来过,可能……接过您的电话。”说完便出去了。

    接过电话?时正冬拿起电话翻看了一下,通话记录的第一栏还是自己昨天最后通过电话的生意伙伴,并没有别的,可于湛不会无厘头的乱说,他心里猜着,会不会是池安呢?

    可最终还是没有勇气打电话过去,放置一边,没有再去理会。

    随后的几天里,池安的婚礼越发的紧张,幸好这几天凌小桑陪着自己说说话,可能因为凌小桑太像以前的自己了,以至于亲和的很。<ig src=&039;/iage/19665/5729819webp&039; width=&039;900&039;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