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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顾昀轻轻‘嗯’了一声,拍了拍长庚的头:“你先说说你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留在这里……”长庚没看顾昀,低头盯着自己手里的粥碗,试探着说:“可我不想进福利院。”

    顾昀笑了,这小孩心思有点重,但是他觉得那都不是什么坏心思,就存心想逗逗他:“行啊,咱俩还沾点亲故呢,要不我去通通关系办个手续,把你挪进我户口本里给我当儿子吧?”

    长庚抬眼,直直对上了顾昀笑眯眯的桃花眼。

    他从小到大都没见过像顾昀这么好看的人,顾昀这么一笑,他就觉得浑身有点不自在,耳朵根还有点烫。

    长庚不知道自己脸都红了个彻底,但他脑子转的快,觉得进顾昀的户口本给他当儿子不太对。

    他虽然不懂,但下意识的觉得不该这么进他的户口本。

    于是他摇了摇头:“……不行。”

    顾昀笑的更欢实了,他揉了一把小孩的头发,触感不太好,枯燥的一把头发摸起来直刮手心。

    “逗你呢,我可生不出你这么大的儿子,走后门都收养不了你。”顾昀想了想,补充了一句:“未婚的大好青年,没媳妇儿国家不让领养啊。”

    长庚不舍得躲开顾昀摸他头顶的手,杵在那里被揉成了炸了毛的鸟窝。

    顾昀没再逗他:“李丰……哦,就是你便宜哥哥,他很乐意你留在大西北。我愿意当你的监护人,就看你自己的意思了。”

    长庚把粥碗放在了床头柜上,犹豫了一下,拿没在吊针的那只手握住了顾昀的手指。

    小孩还小,不知道什么叫占便宜,就搭了个小指的边儿。

    “可以吗?”

    胡格尔说他是个疯子,他可以留在顾昀的身边吗?

    滴液已经快流光了,顾昀给他拔了针头。

    室内空调温度适宜,可长庚的手却异常地冷,这让他有点没辙——他打小就爪子冰凉,做不了给人捂手这么贴心的行为。

    顾昀想了想,把长庚塞回了被窝里,直接把鞋子一踩,跟着躺到了床上,把小孩连被子带人一起裹进了怀里。

    “当然可以啊,怎么就不行了?”顾昀在长庚的耳旁说道:“你留在我这儿,再没有人能欺负你了,我疼你。”

    长庚在顾昀的怀里闭上了眼,从未有过的安心让他眼眶有点发热。

    耳边似乎还隐隐响着那女人的声音,她无止尽的低吟着,他是个疯子,不会有人爱他。

    长庚往顾昀的怀里缩了缩,被子里的手抓住了自己的手臂,用力到骨节都有些泛白了。

    ——可他现在有顾昀了。

    -未完-

    第三章

    *长庚的部分它还是个秘密

    *

    “顾队!你儿子来了!”

    门外的少年一愣:“我不是他儿子……”

    警局的宿舍楼基本都是黄金单身糙汉子,关起门来个个都是胡子拉碴鸟窝头,白色跨栏大背心,要是赶上连轴办案的时候,这一楼的行尸走肉们能把楼道里都熏的臭气冲天。

    倒是谁也没嫌弃谁的单身糙汉酸臭味儿,毕竟楼里的邋遢都是如出一辙的,谁也没比谁高贵到哪儿去,没光膀子满楼晃悠已经是他们最后的尊严底线了。

    长庚头一次来,认不准哪个是沈易的宿舍,冒蒙敲开一扇门,恰巧就是做邻居的,那人哐哐砸了两下隔壁,扯开嗓子就嚎了一声。

    门开了,顾昀的脑袋探了出来。

    比起这一楼的邋遢汉,顾昀除了没休息好显得有点没精神,浑身上下干净齐整,配上他那张鹤立鸡群的英俊长相,真没亏了他名声在外的警花头衔。

    见来的是长庚,顾昀笑眯眯的招了招手:“儿子你来了!”

    长庚:“……”

    顾昀正要往后让一步,给长庚腾个地儿进门,余光撇到他手里拎着的保温桶,一下子来了精神:“老妈子,瞧瞧,我儿子给我送饭来了!”

    沈易从一堆破铜烂铁里抬起脑袋,眼睛下面挂着硕大的黑眼圈,他见长庚进来了,立刻换上了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。

    “可算来了个镇得住这祖宗的,长庚你赶紧给我把这祖宗领回去,我这狗屎窝可装不下他。他要是再住两天,我这窝连下脚的地儿都快没了,越忙越捣乱,我上辈子欠了他的!”

    顾昀:“谁说不是呢,欠了我五百万,赶紧还吧。”

    沈易翻了个白眼,回手从身后的小冰箱里拎了瓶可乐出来。

    长庚放下保温桶,冲着沈易摆摆手:“沈哥,我不喝这个。”

    顾昀绕过沈易,自个儿掏了一罐冰啤出来:“儿子你这可叫差辈儿了,你叫他哥生生把他叫低了一辈,我可没他这么大的儿子,屁用没有的老妈子一个,养他浪费咱家粮食。”

    “长庚在,你不给自己留点面子,这还喘上了?”沈易怼了他一句,把可乐放在了自己手边,又转头问长庚:“那你喝点什么?”

    长庚:“有茶吗?”

    沈易瞅了一眼顾昀:“你儿子怎么给你养的老气横秋的?人家一大好少年,给你做饭打扫把你伺候的跟地主爷似的,连点时兴爱好也没有就算了,怎么还爱上喝茶了?”

    顾昀没理他,又从冰箱里拎了瓶乌龙茶:“凑合喝吧,指望老妈子这里能喝上一杯热茶还不如指望母猪会上树。”

    长庚有点窘迫,他接过顾昀手里的瓶装茶饮料,尴尬地咳了一声:“沈副队你别跟着逗我了,我怎么成他儿子了?”

    顾昀盘腿往长庚旁边一坐,拉开了啤酒的拉环:“给我当儿子有什么不好的,大西北咱是没什么家当,等过两年回京了,我就把大四合院过给你。”

    沈易停下手里组装零件的活计,擦干净了手上的机油:“得了吧祖宗,你知不知道家徒四壁这四个字是怎么写的?你除了那四合院还值点钱,卡里过没过五位数呢?”

    他呛完顾昀算是舒心了不少,这才转头冲着长庚解释:“儿子这个版本算是好的,上个月你还是我们警花的媳妇儿呢。”

    长庚张了张嘴,半天憋出来一声:“啊?”

    这事说来话长。

    四年前顾昀成了长庚的监护人,让一个心理受过创伤的小孩住在糙汉子堆里也不是回事,他就带着长庚住到了外面。

    顾昀打小就四体不勤五谷不分,除了一手好字还能充充门面,剩下的就只有打架剿匪,破案指挥这些看家本事了,骨子里还留着点当年在京圈子里没撇干净的纨绔劲儿,得了功夫还要捎上沈易一起去酒吧。

    警察同志是个好同志,监护人却不是个好监护人。

    李丰不太过问长庚的状况,却按月打生活费过来,也算是尽了当哥哥的责任。

    顾昀本来琢磨着请个钟点工,要求不高,能把家里收拾干净再给小孩做顿饭就成。他把这意思给长庚一说,没想到第二天半夜他加班抹黑回家的时候,家里被收拾的整整齐齐,桌子上还搁着冷掉的一菜一汤,拿保鲜膜罩着,旁边一张小纸条上写着‘热一热再吃,当心胃疼’。

    虽然长庚当年做的第一顿饭实在说不上好吃,顾昀心里却慰贴的不行。

    他后来找长庚谈过,小孩平时不管让他做些什么都十分的好说话,唯有家里出现外人这一条他一倔到底,死活也不愿意松口。

    最后顾昀也就随他去了,小孩乐意就成。

    打那之后四年过去了,瘦巴巴的小孩长成了英俊的少年。长庚是混血,一进成长期个头就窜的飞快,眨眼间就快赶上顾昀了。而他五官一长开,深眼窝高鼻梁,刀裁似的鬓角,身上连肥肉都捏不出一块,不知道怎么坚持下来的,还练出了一身匀称漂亮的肌肉,整个人帅的能甩出马路边上的小鲜肉们十八条街。

    做饭的手艺自然也突飞猛进。

    顾昀简直被他养叼了嘴,这半年来长庚干脆连午饭都给他包圆了,每天早上晨跑回来给他现炒俩菜,一荤一素还非得单独装一盒齁甜的水果,出门的时候顺手就让顾昀带走。

    局里面盛传了好一阵的八卦,说顾队有了女朋友,就警花那长相也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大美人,还这么贤惠。

    没人敢把八卦聊扯到顾昀面前去,暗地里流传了好一阵子才让沈易给听去说漏了嘴。

    顾昀夹了一筷子红烧肉:“什么女朋友,那是我儿子。”

    ‘大美人’长庚听完没说什么,心里却滚过去一个念头,媳妇儿那个版本挺好的,比儿子这个版本可好多了。

    他是一年前才明白过来自己对顾昀存了什么样的念头,他那时做了个以顾昀为主角的春梦,醒来后慌了好几天,愣是不敢正眼看顾昀的脸。索性顾昀成天忙的脚打后脑勺,压根没发现长庚的异样。

    他把自己对顾昀的那点心思归结为他藏在心底的那一声诅咒……长庚把自己喜欢上顾昀归结为自己是个疯子。

    如果他不是疯子,为什么会想要把顾昀拖进他这片泥沼里呢?

    直到欲望和喜欢发酵成了日渐疯涨的占有欲和爱情,长庚才偶然间看到了一句话——

    灵魂也像肉体一样有它的视觉感官,肉眼所看到的东西有时会忘记,但是灵魂所见过的东西却是永远铭记的。

    他一眼见了顾昀,心里就种下了爱情的种子,眼睛忘记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,灵魂却替他记下了人生中第一捧温暖,直到他的灵魂替他把种子滋养成了参天大树。

    长庚在十六岁的时候明白了一件事,他爱上了顾昀。

    但凡长庚有什么不想让人知道的,那些东西就会被他仔细的藏好,一点蛛丝马迹也让人寻摸不到。长庚觉得自己果然是个疯子,他把一切自己认为不该有的念头全收敛在了心里,只要顾昀还在他身边也就别无所求了。

    顾昀把啤酒罐一捏,抬手丢了个抛物线,稳稳当当的扔进了垃圾桶里。